上一页|1|
/1页

主题:小区变更规划须依法

发表于2016-09-08

小区规划变更关系业主切身利益,于情、于理、于法,都应事先征求业主意见,取得业主同意。然而,法律明文规定的业主权利常常被忽略。

一些开发商更改既定规划,无非是打算多赚上一笔。提高容积率、减少公共设施这样的规划变更,大都会损害业主合法权益,按正常法律程序征求业主意见,多半不能通过。毕竟,很少有业主愿意将自己应该享受的权益拱手让出。于是,违反《物权法》规定“先斩后奏”,背着业主进行规划变更的行为不时发生。

开发商背着业主擅自更改规划,其手段并不高明。只要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实地调查取证,或是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很容易发现问题。匪夷所思的是,少了一道法定程序的规划变更项目却常常蒙混过关,一路通过规划管理部门的审批、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终变成既定事实。

随着政务信息日益公开透明和业主维权意识的提高,一些业主和住宅小区业委会开始主动向政府部门查询小区规划变更信息,维护合法权益。省城某小区业主发现开发商背着自己擅自更改规划后,联合起来向开发商“叫板”,成功终止一个违规变更规划项目,就是一个示范。

住宅小区规划更改必须慎之又慎,法律规定的程序一道也不能省。维护法律、保障业主权益,不能仅靠开发商自律和良心发现,也不能仅靠业主单枪匹马、孤军奋战,必须尽快拿出办法堵住环节漏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