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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没有抵押物贷款利率上浮没商量

发表于2013-01-28

“因为利率太高,暂时放弃了融资打算。”日前,一位从事泰山玉销售的秦姓老板告诉记者,他对现行的银行贷款政策感到很不理解。

秦先生的企业注册资金为100万,已经运营两年多,目前打算在章丘开一家分店,急需发展资金,在风投不看好、其他融资手段都不成功的情况下,他只好找银行寻求贷款。但秦先生咨询多家银行后发现,像他这类行业企业,一次性最多只能贷到20万元,必须是按月还款,利率最低为7.7%。

由于厂区的房子属于村集体用地,无法在银行抵押,其他抵押物又没有,秦先生只能采取信用贷款模式。但他对担保公司并不信任,而找担保人条件又太苛刻。“银行要求我必须找两个人,且必须都是济南户口,还要在事业单位或政府单位上班”。秦先生身边并没有这么合适的人选,即便有这样的人,仅贷20万元,在他看来也不划算,把老房子卖了或者借朋友的钱,都要比高利率的银行贷款强很多。

“我呼吁政府把村集体土地纳入金融抵押范畴中去。”秦先生表示,很多小微企业和他一样,厂房和店面都是利用老家的房子,这种没有产权证的不动产虽然可以私下交易,但仍然不被银行认可,这块一旦放开将能盘活很大一块资金。他无奈地表示,一个闲置厂房能卖200多万元,迫不得已时会考虑卖房子筹集资金。

无独有偶,在采访过程中记者遇到不少和秦老板类似的案例。济南可心馅饼负责人梁女士表示,她的店面都是租的,家里的房子也是贷款买的,还贷尚需时日,所以这些都不能作为抵押品在银行贷款。

梁女士打听了不少银行,得知像她这种食品企业,初期发展阶段的贷款利率至少要上浮30%以上,这让梁女士感到难以承受。“我们小本经营,这么高的利率我宁可不贷。”她表示,她已经放弃扩大店面的计划,本本分分干好现在的小店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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