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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房网市场监测月度报告 合肥房地产7月政策
政策名称:明确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和经纪人十种“不准行为”
发布时间:7月14日
政策区域:合肥
政策内容:
合肥市房管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了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的十种“不准行为”。按照通知要求,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将提高“准入”门槛,本市或外地(即跨行政区域)从事商品房销售代理的机构,要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后才能执业;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代理的每一个项目都要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代理机构也要按照“规矩”来。代理机构必须在代理商品房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张贴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备案登记表、经纪人信息,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表等等,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也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
合肥市房管局进一步明确了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和经纪人的十种“不准行为”——代理机构和经纪人在房地产经纪活动中不得发布虚假销售信息或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采取内部认购、雇人排队等手段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不得违反物价部门核定的销售价格或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从中赚取差价等不正当利益,以及误导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规避税费等行为。
政策影响:
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和经纪人“十不准”的出台,是在国家楼市调控政策出台后,合肥市相关管理部门就加强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打击认为炒作和不规范交易的相关落地政策,此举将对合肥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规范交易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