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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州认房认贷细则解读:从化增城两套房市区再买需全款。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多部门昨日召开会议,强调“认房又认贷”的原则,其中,“认房”指借款人在广州本地的住房情况,“认贷”指借款人在范围内的住房贷款情况。其中明确在从化增城有两套房在市区再买房需付全款。
差别化房贷政策在全市范围(含增城、从化)统一执行:
1.广州户口在从化增城有两套房贷款已经还清的,在广州市区购房需要全款;
2.外地户口在增城或者从化有一套房,不管贷款是否按揭完,在广州市区购房需要全款;
3.广州户口在增城或从化有一套房还在按揭中,在广州市区能买两套房,但只能贷款购买一套市区房,首付七成,第二套市区房需全款。
由上可见,“认房又认贷”的原则已非常明确,“认房”指借款人在广州本地的住房情况,“认贷”指借款人在范围内的住房贷款情况。
同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全市范围(含增城、从化两个非限购区域)统一执行。
至于普通住房标准,则是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若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上的住房,但住宅类型为别墅等,也应界定为非普通住房。
“认房”指广州本地住房情况 “认贷”指内房贷情况
昨日下午,广州市金融局组织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管部、广东银监局、市住建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地区主要商业银行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3·17房地产调控新政工作。会议强调“认房又认贷”的原则,其中,“认房”指借款人在广州本地的住房情况,“认贷”指借款人在范围内的住房贷款情况。同时明确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全市范围(含增城、从化两个非限购区域)统一执行。
会议特别强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购房者首付款发放贷款或变相发放贷款。还有,强调“认房又认贷”的原则,其中,“认房”指借款人在广州本地的住房情况,“认贷”指借款人在范围内的住房贷款情况。有银行人士向记者明确,1.广州户口在从化增城有两套房贷款已经还清的,在广州市区购房需要全款;2.外地户口在增城或者从化有一套房,不管贷款是否按揭完,在广州市区购房需要全款;3.广州户口在增城或从化有一套房还在按揭中,在广州市区能买两套房,但只能贷款购买一套市区房,首付七成,第二套市区房需全款。
按照3·17新政,如果名下无房,有贷款记录,则首付低为四成。若名下有房无贷款记录,或者首套房贷已经还清,则首付低为五成。大源按揭公司总经理郑大源指出:“按照‘认房又认贷’的信贷要求,认房的范围为广州市,意味着如果在增城、从化有2套房,不管贷没贷款,还没还清贷款,在广州再买房,都要全款。”
关于首套房贷利率,广州工行、农行均表示,目前暂无上调计划。记者观察到,春节过后,邮储、兴业、广州农商行、光大银行等银行在广州地区的首套房贷利率已陆续上调至低9折。不过,五大国有银行目前在广州地区依然执行首套房利率低8.5折的优惠,且当前住房按揭贷款受理、审批、放款等业务可正常办理。
“关于未来我行会不会调整首套房利率折扣,一切都要等通知。”某国有大行广东省分行相关人士表示。
但业内预测,广州地区首套房利率折扣统一上调为9折是大概率的事情。
增城从化要限贷?传言被指不实
广州、佛山相继加码限购后,一则关于四大行在从化和增城限贷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
该消息称,4月1日起,广州户口在从化、增城有两套房且贷款已还清的,在广州市区购房需全款;外地户口在增城或从化有一套房,不管贷款是否还完,都不能在广州市区购房;广州户口在增城或从化有一套房且尚在按揭中的,在广州市区只能再购买一套房,首付七成。中行、建行、工行从2017年4月1日起将利率上调至9折,执行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
对此,广州市住建委回应,已在从化、增城购房者,不影响广州市内的购房资格;至于贷款方面的政策,限贷细则是由银行制定的。从化、增城并未限购,所以网传的限贷细则看起来并不真实。
3月17日广州市政府曾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明确了“认房又认贷”的原则;而同一天,北京市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
3月17日广州:单身限购一套 连缴社保3年变5年
广东省广州市政府网站17日晚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广州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3月17日北京:二套房首付比提至60%
3月17日下午,北京市住建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北京楼市调控进一步升级。居民家庭名下 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 付款比例不低于80%。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另外,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 以上,若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2016年11月28日上海:认房又认贷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2016年11月28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消息称,自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上海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