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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40年公寓和商业迎利好 卖方个税由20%变为1%

来源: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7-07-14 14:59:00

[摘要] 合肥出台新政:非住房转让可按1%征收个税,安徽6部门发布非住宅去库存意见,鼓励购买商住公寓。

合肥出台新政:非住房转让可按1%征收个税

写字楼商铺、40年公寓二手房转让时不管买、卖双方,都要收取高昂的税费,极大程度地影响了这类产品的买卖。确实,相较于住宅,商用在税费征收上的费率更高,税种更多,缴税情况更加繁复。

近日,合肥地税出台实时政策,规定:个人转让非住房可按1%征收个税!

6月29日,合肥地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并落实《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挥地税职能服务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皖地税发〔2017〕1号)第二条款,发布《关于个人转让非住房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非住房转让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对个人转让合肥市非住房,难以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值凭证及合理扣除费用凭证的,按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也就是说,在转让非住房时,卖方个税由之前的20%变为1%啦!【备注:20%的算法是差额计算;1%的算法是转让非住房的收入额全款】

据了解,目前非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是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非住房的收入额减除房产原值和其他合理扣除费用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一出,哪些人能跟着直接受益?

买40年公寓作为过渡的刚需

现在合肥房价高企,年轻的刚需朋友们要想在比较好的地段买上一套自己的房子首付起码需要50万起。

而买公寓就不同了,首先是不限购,其次是总价低,再次是首付即使是需要5成,也还是比住宅价格低得多。而且,40年的公寓不占用你的购房名额,等以后挣到钱了、社保满了,还是可以买大房子。

再加上如今国家出台一系列商业地产去库存的利好政策,转手时税费也没有那么高,对于暂时没有太多资金买房的刚需朋友来说,买40年商办作为过渡时期的居所也不失为一个选择。

投资的目光应更多转移到商业地产

现在中央已经明确下达指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就给住宅定下了基调。

当下我国人民有许多热钱无处投放,只能放在房子上,这也导致了人们对房价的预期居高不下。为改变这一预期,国家积极推进商业地产去库存,各项利好支持,就是为了将大家的资本从住宅产品引到商业地产中来,促进各方面共同发展。

为什么北京,广州、上海、深圳等热点城市陆续出台了针对商办市场的楼市调控措施?也是住宅发展到一定阶段,商办俨然成楼市主角而一片火热,商办的的价值就愈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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